| 董事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0.08港仙(二零零九年:无),惟须经本公司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二零一零年对本集团而言表现卓著。本集团除巩固旗下印刷业务、转亏为盈外,同时将业务范围拓展至覆盖音乐及娱乐业务。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本集团以代价65,000,000港元收购音乐及娱乐业务。此新业务从事音乐及娱乐相关制作及服务,包括艺人管理、音乐唱片制作及╱或发行等等。
于收购完成后,本集团随即着手为新业务打稳根基。于营运首九个月,本集团乐见此新业务已届萌牙阶段,并相信于可见未来将带来回报。
为准确反映本集团开拓新视野之决心,本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更名为中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中大印刷集团有限公司)。凭借音乐及娱乐市场上之「Neway」品牌,本集团深信此洞烛先机之企业举措将于可见未来带领本集团迈步跨进新天地。
展望未来,本集团将着眼于中国市场,中国对印刷之需求与日俱增,将逐步扩大本集团客户基础,长远增加经常性收入。凭借更见稳固之印刷业务,加上稳定而庞大之财务资源,本集团已蓄势待发,拼尽全力发展音乐及娱乐业务。本集团将于短期内在世界各地推出电视连续剧及电影,与此同时,本集团将尽力提升艺人组合,务求大大增加增长动力数目。
本集团之最终目标为增强印刷业务,同时将本集团发展为国内音乐及娱乐巨擘之一。本集团深信,贯彻此双线增长策略可为股东提供丰硕回报。
最后,本人谨向本集团雇员衷心致谢,彼等才华洋溢、勤勉尽责,为本公司竭诚贡献。全赖彼等发挥无限创意、表现专业、悉力以赴,本集团方能取得成功。本集团将继续奋发,不枉阁下对本集团之信任,并带来回报。
主席
薛嘉麟
香港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日 |